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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砍伤并侵犯女乘客的是黑车司机,还有前科

安徽网 2021-07-20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一位湖北女乘客在乘坐黑车途中,被司机砍伤后强奸,随后又被黑车司机丢在湖北黄梅县人民医院门口。


12月11日,

黄梅县公安局发布通报,

证实确有此事。

今日,记者从黄梅警方获悉,

当事司机并非网约车主,

而是通过微信聊天约车的黑车司机,

嫌疑人吴某在2014年曾因强奸罪被判5年,

2018年5月7日出狱(减刑8个月)。


网约车司机砍伤、强奸女乘客

将她丢在医院门口后逃走



之前报道

警方深夜通报!网约车司机强奸女乘客,疑跳江自杀!

不是网约车!是用微信约的车!


12月11日,湖北黄冈市黄梅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12月10日18时30分许,黄梅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黄梅县某医院门前,有人将一受伤女子推下车后,驾车离开现场。接警后,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黄梅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警方通报称,经调查,安徽省宿松县一私家网约车主吴某(男,35岁,安徽省宿松县人)驾车送在宿松县城工作的乘客张某(女,30岁,湖北省大冶市人)回家,行驶过程中吴某将车开至宿松县境内一偏僻处持刀将张某砍伤并实施了强奸,后犯罪嫌疑人吴某驾车将张某带至黄梅县某医院大门前将其推下车并驾车逃离。目前,受害人张某已脱离生命危险

犯罪嫌疑人吴某在逃跑过程中疑似跳江自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12月13日,湖北黄梅,被害人张某已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 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12月13日,据黄梅县人民医院保安回忆,张某被人从一辆白色车后座右侧推下。“事发时天已黑,她是从车上翻下来的,站起来走了几步又倒下了,往医院门口爬,喊救命,我们看见后赶紧喊医生。白车一下就跑没影了。”

记者在该院神经外科病房内看到,受害者张某已能与人交流。医生介绍,她入院时全身有多处刀伤,失血性休克。经抢救后病情有所好转,12月13日上午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

▲涉案车辆目前停在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后院  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警方通报中提及,嫌疑人吴某疑似跳江自杀。地图软件显示,疑似跳桥地的九江二桥中段距黄梅县人民医院约43公里。

九江二桥上维修工介绍,12月10日晚7时2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曾停在二桥中段。

截至13日下午4时许,打捞工作仍在九江二桥下游不远处进行。

据了解,白色轿车正是警方通报中提及的涉案车辆,该车目前停在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后院。记者注意到,该车两个后门均沾有血迹,左后车门还有剐蹭痕迹,副驾驶位上有一条黑色的疑似男裤。

此前,12月12日晚,@滴滴出行 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涉案私家网约车主吴某不是滴滴平台上的注册司机。


砍伤并强奸女乘客的是黑车司机

7年前开出租车时因强奸罪获刑5年


12月14日,记者多方求证得知,黄梅警方所指的“私家网约车”,实际上就是黑车。嫌疑人吴某在2014年曾因强奸罪被判5年,2018年5月7日出狱(减刑8个月)。


▲12月10日晚,嫌疑人吴某在黄梅县人民医院把乘客张某推下车后,开车行驶到约43公里外的九江二桥中段,疑似弃车跳江。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此前报道显示,12月10日晚6时30分许,黄梅县人民医院门口,吴某将女乘客张某推下车,然后开车行驶约43公里,来到九江二桥中段,疑似跳入江中自杀。


12月14日,黄梅蓝天救援队胡姓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吴某疑似跳江自杀后,该队配合长航公安,在九江二桥下游不远处,采用声呐技术打捞。截至14日中午,打捞仍在继续。“此处水域复杂,打捞难度大。”


▲涉案车辆目前停在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后院。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12月14日,权威人士告诉记者,12月10日下午,女乘客张某通过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当地网络约车平台(微信群)联系上吴某。上车后,吴某开车沿105国道朝黄梅方向驶去,在距宿松县城不远的一处偏僻地捅伤张某,并实施强奸。


吴某的两名同行告诉记者,吴某和他俩一样,在用自己的私家车跑营运,被运管部门逮住后会罚款。


两名同行证实,吴某出狱后这两年,专职开黑车。“他话不太多,强奸女乘客说明他心理变态,老毛病又犯了。”


记者了解到,同行所说的“老毛病”,是指吴某曾犯强奸罪入狱。




▲安徽宿松县法院(2014)松刑初字第00105号刑事判决书载明,吴某在2014年曾因强奸罪被判5年。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宿松县法院(2014)松刑初字第00105号刑事判决书载明,经法院查明,2013年1月6日22时许,高某(女)在宿松县长途汽车站搭乘吴某驾驶的出租车回下仓家。途中吴某心生歹意,欲将高某强奸后杀死再自杀。吴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许岭镇滴露村一个路口时,将车辆拐进一条土路上,并谎称前方封路需绕行。高某准备打电话询问时,吴某将高某手机抢下并卸下电池。高某下车逃跑,被吴某强行拉进出租车后座。吴某一手掐住高某的脖子,一手从出租车上拿出一把长约20厘米的匕首对高某进行威胁,并强迫高某脱掉衣服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在车辆后座将高某奸淫。吴某觉得高某比较善良,遂开车将其送至下仓镇东兴村路口后返回县城。2014年1月8日23时许,宿松县公安局民警在宿松县孚玉镇长途汽车站门口将吴某抓获。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4年5月8日宿松县法院判决,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8年4月17日,吴某因“有悔改表现”获减刑8个月,刑期至2018年5月7日。


来源:新闻晨报 综合上游新闻

编辑:郭未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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